17日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工人日报》(2020年02月17日 04版)
本报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杜鑫)从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这是交通运输部此前下发的通知提到的。
根据通知,免收通行费的对象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所有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这次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包括全国联网收费公路、以及各地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具体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其中,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开放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的时间为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政策解读,此举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据悉,此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先后两次延长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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