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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11月02日 星期一

【公民视点】交通违法,另类处罚

《工人日报》(2019年11月02日 04版)

最近,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五选一”管理规定,即执勤民警在发现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向违法实施人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再由违法实施人选择以下五种方式中的一项接受处罚:接受20元至50元的罚款;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20个。

据悉,在多个执勤点被“抓现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不少选择了发朋友圈集赞或抄写条文的处罚方式。一位小伙一边等着点赞数超20个一边说:“这可以提醒自己不要再犯,还能警醒身边的朋友也要关注交通安全。”

如何处理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个让交警部门头疼的问题。罚款,罚少了作用微小,罚多了不合常规;要求违法实施人做协管志愿者,有的人又确实赶时间……

绝大多数违法实施人并非不知道自身行为的危害,被交警拦下时也往往觉得不好意思。但事发前,他们总是怀着侥幸心理或认为自己的行为无足轻重。让已有的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化为实际行动,就成了处罚的真正目的。

广州交警采取的“求点赞”和“抄条文”等管理方式,看似有点“不正规”,却能给违法实施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毕竟,整个朋友圈都知道你违法的事情了。与此类似,南京等地则将违法人的高清影像在路口“示众”,以此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网友表示:已经预感到了未来一阵朋友圈的流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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