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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10月10日 星期一

有“网开一面”之嫌

马涤明
《工人日报》(2019年10月10日 03版)

不争的事实是,酒驾醉驾在任何地方都是潜在的事故风险,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种风险和威胁,在道路上和小区内、广场和停车场中其实是无差别的。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会因为体内酒精作用而反应迟钝、判断力与辨别力下降,这种反应不是说到了小区内就不存在了。而不管是小区内还是广场上,依然存在行人、车辆,放任醉酒者在小区内驾驶、挪车,是有危险的。

应该承认,确有一些饮酒和醉酒者能够在小区内平稳驾驶,但这种情况是因人而异的,醉酒后开车走一步都难以保障安全的,同样大有人在。现实中、媒体报道中,醉驾肇事,驾驶人醒酒后回忆不起来自己曾酒后驾车;醉驾者还没开几步就连续撞车撞人的情况,我们已见过太多。

退一步说,即便小区内醉驾不再入刑,也不意味着这种行为被允许;被查到或发生事故后,同样要面临扣分、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可以预见的是,“不入刑”的口子一旦被打开,必然会带来“小区内醉驾”情况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将是小区居民安全感的降低,以及小区内醉驾肇事风险的上升。

醉驾导致的严重法律后果,只能通过严格守法、“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底线来避免,而不是让法律“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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