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工人日报》(2019年08月24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为进一步完善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机制,探索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残联在南宁市、柳州市和大化县选择5家定点机构开展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试点工作。
据悉,项目救助对象为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残疾患者。对无法进行视力等级评定的新生儿或婴幼儿,手术试点单位可根据疾病致盲致残的危害程度,集中提出救助手术病种建议。重点救助0~6岁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该项目填补了广西残疾儿童视力康复的空白,明确视力残疾儿童手术救助的病种范围、康复训练内容,建立0~6岁视力残疾儿童机构教育康复训练模式,规范训练内容及标准,完善康复救助基金拨付程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促进广西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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