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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07月02日 星期一

是否降低法定婚龄,应集思广益

斯涵涵
《工人日报》(2019年07月02日 03版)

6月26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将法定结婚年龄调整至男女均为18岁。此言一出,引发热议。有媒体发起“我国法定婚龄世界最高!委员建议降至18岁,你支持吗?”投票,截至6月28日13时,有3000多名网友参与,其中约七成表示不支持。(见6月30日《南方都市报》)

在老龄化、晚婚族、催婚潮等轮番成为社会热议话题的背景下,“法定婚龄降至18岁”甫一提出,便引发了激烈辩论。

目前,不支持的一方占大多数,其理由也颇具代表性:其一,18岁刚成年,可能还在读高中,尚未读大学,缺乏经济来源与养育下一代的责任——自己还是孩子,“娃娃夫妻”危害很大;其二,有人把婚姻比作“围城”,“降低法定婚龄”或将增加闪婚闪离的概率,不利于家庭稳固、社会安宁;其三,各国的国情、教育方式不同,每个年龄段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能力也不同,不能盲目仿效。

而支持降低婚龄的人也有一番道理:第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成熟发育时间已经大大提前,对比国际上其他国家,目前我国的法定婚龄是最高的,可能阻碍人口红利;第二,有助于提高社会生育率,降低高危妊娠比例;第三,对于那些已有事实婚姻,但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来说,降低法定婚龄其实是一种保障,尤其是对于一些没有读高中、早早走入社会的人群来说。

要答好这道社会热议题,须厘清基础前提:法定婚龄指的是法律中规定的最低可以结婚的年龄,它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而非有些人误以为的提倡18岁结婚或者强迫人们在18岁结婚。只要达到了法定婚龄,在多少岁结婚是每个人的自由。在不损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前提下,给适婚群体多一点选择的空间,是降低法定婚龄的意义所在。而现在不少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晚婚晚育甚至不婚不育,构成的“不支持”的强大声浪,同样不容忽视。

最理想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是否“降低法定婚龄”不是年龄数字的简单变化,而是牵涉个人、家庭、社会、法律、人伦等诸多方面的复杂工程,不可轻率对待。

一方面,立法部门要多方探讨,集思广益,既全面考虑“法定婚龄”的时代意义,也密切关注广大民众的现实需求,开门立法,使“法定婚龄”既契合时代要求也符合民意诉求;另一方面,广大民众也可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如此才能在均衡各方权益的基础上赢得“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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