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企业靠标准”需要更好的诠释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四个“最严”——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一个细节很有必要单独讲一讲,就是有关标准。上述意见明确,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在食品领域,舆论对标准的关注,主要在两点,一是有些食品生产企业无视标准,生产出了假冒伪劣产品;二是现有的生产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随着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对达不到标准的问题,关注日渐平缓,对标准过低的关注则持续上升。
国家有国家的标准,公众有公众的标准。公众从自身利益出发,自然希望标准越高越好。但作为一种法定标准,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地方标准,都必须考虑产业现实,找到一个合适的度,不能过分拔高。
除了这两种标准之外,企业一般还有自己的企业标准。对企业来说,必须执行国家标准。随着市场体制的完善,如果达不到法定标准,企业根本没有进入市场的机会,勉强进去了,也会碰得“鼻青脸肿”。但是,法定标准不是最高标准,达到法定标准只是拿到了一块“敲门砖”而已。市场最终是由消费者用脚投票决定的,企业想要在竞争中取胜,就要尽量满足公众的期望,努力提高自己的标准。
“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单就“卖标准”而言,一般是指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标准,这当然能够证明行业地位。但只要是法定标准,就不可能过分迁就一家企业。而在终端市场,最终还要靠产品说话。一家优秀企业应该尽最大能力提高生产标准,让其他企业驷马难追。如果企业都有这样的认识、都去尝试这么做,也会倒逼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不断提升。
一家有志向的企业,应该积极参与标准修改制定,强化标准实施,同时创新标准工作机制,制定和执行更高的企业标准。由此形成的标准优势,很容易转化成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事实上,很多优秀企业正是这么做的。
鼓励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对所有行业都有意义。这才是对“一流企业靠标准”的更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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