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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03月13日 星期一

关于危险驾驶、司乘冲突等,司法大数据揭示了什么?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工人日报》(2019年03月13日 04版)

3月1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披露了一系列司法大数据。这些数据源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统计区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及危险驾驶、司乘冲突等内容。

数据1:

——危险驾驶犯罪:高发时段集中在20点至21点

司法大数据显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危险驾驶高发时段集中在20点至21点,近22.3%的醉驾案件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

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就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刑法规定,除醉酒驾驶机动车外,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从事校车业务和客运严重超载或严重超速,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都属于危险驾驶罪范畴。危险驾驶罪案件中,醉驾占绝大多数。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醉驾多数集中在晚餐后。危险驾驶犯罪发生在公共环境下,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应进一步严格执法,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减少案件发生量。

数据2:

——司乘冲突刑事案:超九成判处有期徒刑

司法大数据显示,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行为,其中近三成出现乘客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全部案件中超九成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多地发生的“车闹”案件引发公众关注。今年的最高法报告提出,最高法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驾驶员刘丽岩说,既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此类行为的违法成本,也要加强公众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让大家充分了解司乘冲突的危险性和严重后果,共同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数据3:

——网络购物纠纷:多因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合格

司法大数据显示,近三年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合格是引发网络购物纠纷的主要原因,三者均占纠纷总量25%左右。合同是否成立、标签不规范、优惠券使用限制等,是发生争议的其他原因。

随着电子商务高速发展,涉及网购的投诉和纠纷也大量出现,大数据杀熟、默认勾选、删除差评等问题一度成为社会热点。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电子商务企业在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应更加注重规范、诚信,相关部门也要创新监管手段,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 翟永冠 罗沙 梁晓飞 李劲峰 杰文津 刘硕 薛钦峰)(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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