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工会系统的代表委员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言献策——
全力以赴打赢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
有这样一组数据,重重地压在来自工会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心头,“截至2018年11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34.3万人。同时,还有一定数量的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患重病和意外事故的支出型贫困家庭。这些家庭一般收入水平低、住房条件差、自我脱困能力弱,同时面临着医疗、教育、养老等沉重负担,生活十分困难。”
如何全力以赴打赢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围绕这个议题,代表委员们在全国两会上集思广益,积极建言献策。
“纳入贫困县摘帽考核范围”
“目前,国务院扶贫办主要负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民政部负责社会救助、对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但对于城市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既没有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也缺乏综合性措施。”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陈荣书直言。
对此,陈荣书委员建议,国家层面和地方党委政府建立牵头责任部门和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城市贫困人口综合性扶贫措施,明确目标、资源配置和政策举措,出台加快推进城市贫困人口脱贫解困指导性意见和方案。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王树芬代表则表示,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国家扶贫的工作格局,聚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硬任务,建立人社、住建、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财政、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与工会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在抓农村贫困人口解困脱贫的同时,也应把城市贫困人口纳入脱贫攻坚战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将城市贫困人口脱贫问题纳入贫困县摘帽考核范围。”陈荣书委员补充道。
“精准识别,梯度救助”
在2018年7月召开的全国工会进一步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全国总工会提出,各级工会要坚持精准帮扶,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城市困难职工,首先应该知道帮助对象是谁,在哪里?
对此,陈荣书委员建议,完善城市贫困人口界定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城市贫困人口数据库,建立收入和支出相结合的衡量标准,科学测量城市贫困人口,监测社会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实现各部门数据比对、资源共享,避免无法精准识别、重复救助问题。
与此同时,为解决现有社会救助“碎片化”和“低保福利捆绑”问题。陈荣书委员建议,建立梯度式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低收入、专项救助相互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格局。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因病致贫等支出型贫困群体救助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建档标准略高于低保标准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
加快制定《社会救助法》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明确政府救助贫困人口的法定责任。”代表委员们认为,应明确低收入困难群体享有申请救助的法定权益,推进社会救助法治化。
对此,王树芬代表建议,比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的脱贫政策,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帮扶政策,帮助城市困难职工实现制度保障。
“城市困难职工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而我国现行城市社会保障政策多数与最低生活保障挂钩,对于职工支出型困难的社会保障力度还有待提升。”王树芬代表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困难职工保障政策的研究制定,聚焦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社保等方面,从源头上优化政策供给,确保困难职工“应享尽享”现有社会保障政策。
“针对困难职工实际,出台具体帮扶政策和措施,形成专门的政策清单,构建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的长效机制”“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因病致贫等支出型贫困职工的救助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工会组织在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上的作用”“加大对工会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聚焦城市困难职工的“民生话题”,代表委员们由衷希望制度设计再完善一些,力度再大一些,效果再好一些。(本报北京3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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