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环境行政处罚开出近136亿元“罚单”
江苏、广东、河北、山东罚没款金额超10亿元
《工人日报》(2018年12月26日 08版)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王冬梅)今天,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1~11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1~11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66210份,罚没款金额达135.97亿元。
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北、山东、浙江。其中,江苏、广东、河北、山东罚没款金额超10亿元。
全国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10的地市为:广州市、石家庄市、东莞市、苏州市、深圳市、邯郸市、潍坊市、成都市、佛山市、无锡市;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10的地市为:唐山市、苏州市、深圳市、无锡市、广州市、南通市、徐州市、东莞市、石家庄市、佛山市。
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多的为江苏、广东、安徽、浙江、福建、陕西6省。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明显的为重庆(109.15%)、广西(95.24%)、天津(66.80%)、海南(42.17%)、陕西(35.45%)、内蒙古(35.40%)六省(区、市)。截至11月底,全国所有地市均有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