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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遇到发生乘客与驾驶员争吵或争执等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劝导、制止司乘冲突

“守护员”来了!兰州近千辆公交车请乘客帮助保安全

有律师表示,当出现抢夺方向盘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时,司机、“守护员”等都有行使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权利

《工人日报》(2018年12月17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康劲)“劝导制止司乘冲突、确保行车秩序和安全并没错,但导致事件升级引发人身伤害又该怎么办?”自12月12日起,兰州公交集团在兰州过桥、高坪地区运营的49条线路、968辆运营公交车上设立了“守护员专座”,此举一经推出就引发市民关注。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公交车司乘冲突事件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国内部分城市采取了防护措施。

兰州公交集团借鉴其他城市经验,设立“守护员专座”,号召乘客人人争做“守护员”。遇到车内发生乘客与驾驶员争吵或争执等紧急情况时,“守护员”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劝导或制止,避免乘客跟驾驶员起争执酿成惨剧。

兰州市位于青藏高原东北侧的河谷盆地内,黄河穿城而过,周围群山环绕。有人形容说:“与许多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不同,兰州狭长的地形地貌更像一根‘油条’”。每天有49条公交线路、968辆公交车辆载着数10万居民爬山跃坪、过桥过河,潜在的危险不容忽视。

记者注意到,兰州公交集团设立的“守护员专座”,都是距离驾驶员最近的座位。车窗和座位贴有明显标识,写着“人人争做守护员”和“守护员专座”等字样,并附有注释——“当发现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时,请及时劝导或制止”。

采访中,许多乘客对此表示理解和赞赏,认为设立“守护员专座”可以减少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也是在提醒坐这个座位的乘客,有义务第一时间阻止危险事件的发生。

同时,也有部分乘客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市民陆先生表示:“设立‘守护员’,容易引发乘客与乘客间的冲突,造成防卫过当和人身伤害事件又该由谁负责?”

对此,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有乘客在公交车上与司机争吵、打骂,甚至出现抢夺方向盘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时,该乘客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此时,司机和“守护员”在内的乘客都有行使“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权利。但在制止危险行为时,不提倡使用暴力,应该避免造成“防卫过当”。

兰州公交集团35路公交车的一位驾驶员表示,当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时,“守护员”只要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带动其他乘客一起及时劝导、制止,给驾驶员留出时间进行危机处理、紧急制动,就能有效保障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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