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党建落实处
《工人日报》(2018年08月03日 07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班子的整体功能,西北油田采油二厂制定了《抓党建“一岗双责”管理办法》。“一岗双责”是党支部委员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对支部的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通过建立有职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委员抓党建职责和分工,形成抓党建工作合力。
为了保证责任落实,该厂党委建立了党支部委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组织、纪检、宣传、学习、青年委员责任落实条款74项。基层党支部将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每半年听取一次支部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朱春江 张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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