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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7月20日 星期一

旅游进入品质时代,业界痼疾要根除

吴学安
《工人日报》(2018年07月20日 03版)

旅游进入品质时代,业界痼疾要根除,消费者图便宜的心态也要改改。

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北京旅游消费市场体验式调查报告》。报告显示,通过对北京一日游、自驾游、异地游和退团体验等四类旅游消费的体验,北京旅游消费市场整体水平呈现进步和提升,但在合同、导游、强制消费方面游客遭遇的痛点和顽疾仍然存在。(见7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常言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旅游市场失序的恶果之一就是强制旅游者消费。虽说《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提供的强制交易服务或产品。然而现实中,强制消费现象依旧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旅游市场准入门槛低,容易滋生大量专业素质低下的旅游经营者,他们在开展旅游活动中,通过安排多种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另一方面,执法力度亟待加强,旅游执法力量相较于庞大的旅游市场、旅游企业、旅游人群而言,明显不足。

强制消费只是问题表象,根源是旅游行业不健康的发展业态。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旅行社是低成本运行,出于节约开支的考虑聘用临时导游,而他们收入低且缺乏保障,组织购物吃回扣成了增加收入的一大动因;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与旅行社合同签约率低、不习惯索要票据等,不仅助长了一些旅行社强制消费的坏习惯,也为日后维权难埋下伏笔。

治理强制消费痼疾,需对症下药,多措并举,不能仅凭旅游法及其他行政法规的完善,地方政府亦有必要树立正确的旅游市场发展理念,出重拳、勤治理,保障投诉纠纷解决渠道通畅,不定期明察暗访“回头看”。对付强制消费,一要靠监管力量,旅游、工商管理等部门也要变被动应对为主动介入、变事后惩戒为事前防范;二要靠旅游业自律机制,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实行内部监督,杜绝旅行社恶性削价竞争,健全导游激励机制,鼓励旅行社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长期以来,国内一些地方的旅游市场处于失序状态,突出表现是旅行社普遍打价格战,“零团费”“负团费”层出不穷。面对那些用不合理低价诱惑游客、只想挣钱不遵纪守法的旅行社,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不能一味贪图低价。

旅游进入品质时代,业界痼疾要根除,消费者图便宜的心态也要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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