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以“河长制”破解污染防治难题
《工人日报》(2018年07月04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陈昌云)近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防治水环境污染的“河长制”已全面建立,目前共设有河(湖)长67928名,覆盖全省7127条河流和41个湖泊、4549条水渠、7013池水库以及7992座塘坝。有关负责人表示,“河长制”对水环境污染的防治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已在一些地方显现。
据了解,多年来,云南水环境呈恶化趋势。2017年出台的《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指出,一些地区废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水环境状况堪忧;一些地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放、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河湖尤其是九大高原湖泊,有的开发利用已接近甚至超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对此,云南省要求各级官员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渠一策,协调督促开展治理、修复、保护。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督察体系,建立责任考核体系、激励问责机制和社会参与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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