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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6月19日 星期一

青海利用财政资金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非公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

《工人日报》(2018年06月19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合理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方向,青海省工商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优先扶持具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项目和2018年度非公有制企业重点项目,符合标准的,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

据介绍,2018年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扶持项目,将以贴息贷款、奖励性补助、无偿资助方式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重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技术改进,提高创新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节能减排,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扶持项目包括:高原特色生物开发和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轻工纺织、中藏药、文化旅游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实体。

今年,青海将优先支持发展前景好的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技术、信息、创意、劳动密集型非公有制经济实体,青海“名、优、新、特”产品领域的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以及创业创新方面带动能力强的非公有制经济实体。

扶持资金支持方式分别为贴息贷款、奖励性补助、无偿资助3种。其中,贷款贴息项目支持符合国家及青海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有销路、市场前景好,主要利用银行贷款开展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的非公有制企业。

据悉,单笔贷款额在5000万元(含)以内的银行贷款,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补助,贴息额度不超过贷款利息总额的30%,扶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另外,根据项目投资、扶贫成效、产业带动等情况,以奖励性补助方式给予适当扶持,扶持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无偿资助项目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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