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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6月13日 星期一

贫困村里的“阳光收入”

本报记者 邢生祥 通讯员 王宏霞
《工人日报》(2018年06月13日 06版)

六月的青藏高原,阳光明媚,碧空如洗。

乘车行驶在青藏公路109国道距青海省格尔木市区约14千米的地方,眼前的戈壁滩上突然出现一片深蓝色的“湖泊”。放眼望去,一排排整齐的多晶硅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使这片广阔而又荒芜的戈壁滩充满了生机。

这里就是2016年5月建成投运的我国首座将发电纯收益全部用于贫困人口脱贫的光伏电站——玛多1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

近年来,青海积极开发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发电收益用于扶贫,让贫困户有了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收入,为我国探索和创新精准扶贫特别是光伏扶贫开辟了新思路、新途径。

光伏发电作为当今最为清洁环保的新兴能源之一,在青海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一项数据显示,青海拥有荒漠化土地面积约1900万公顷,日照时数在2400小时至3300小时,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光伏发电基地。

早在国家相关光伏扶贫政策出台之前,青海就决定在全省8个县的30个贫困村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光伏扶贫项目成为青海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

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的玛多县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的发源地,素有“黄河源头第一县”之称,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自然环境恶劣,全县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44万人,是我国海拔最高、全省人口最少的国家级扶贫重点县。

2016年,玛多县迎来了精准扶贫机遇。国家电网公司在当地光伏产业园区,投资9282万元异地建设1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截至2018年5月中旬,该电站累计上网电量3471万千瓦时,仅一年发电收益380万元,使玛多县113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357元。

“玛多县扶贫光伏电站投运后,通过做好扶贫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和收益资金的使用管理,可以真正服务于玛多县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全生明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5月22日,青海“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在西宁市湟中县正式启动,标志着全省9个标段的光伏扶贫项目全面启动实施,贫困村里也有了更多的“阳光收入”。

“青海‘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覆盖全省39个县(市、区)的所有1622个贫困村,全额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亿元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是扶贫领域迄今为止投资规模最大、建设最为集中、政策效应最明显、效益周期最长的一项产业扶贫工程。”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宏成介绍说。

据介绍,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此前曾下达青海47.16万千瓦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每个村级光伏电站规模约290个千瓦,青海目前是全国范围内唯一实现所有贫困县、贫困村光伏扶贫全覆盖的省份。(本组图片由视觉中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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