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迎来新里程碑
手语有了“普通话” 盲文有了“规范字”
《工人日报》(2018年05月25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近日,《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同意,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手语有了“普通话”,盲文有了“规范字”。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的发布,是国家通用语言的丰富和补充,是对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使用手语和盲文的语言权利的保障。两项规范近期将分别由华夏出版社和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说明词表适用的范围、词表中所使用的一些核心术语的定义、手语动作线图解符号的式样和含义、词表编制的基本原则和使用说明。二是按照音序排列的词目。相较于原《中国手语》,《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明显地收录了广大听力残疾人现实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手语,替换了过去许多和汉字一一对应的手语。将手语规范纳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范畴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第一次。
《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沿用了现行盲文的声母、韵母、声调和标点符号,没有改变、删减或增加任何一个符号,只是完善了现行盲文标调规则,规范了声调符号的用法,是对现行盲文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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