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创新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工人日报》(2018年05月08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张琳艳)山东青岛市人社局日前创新实施“全人全责”新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基本生活照料纳入职工护理保障范围。参保职工的基本生活照料费每月最高可报销1350元,生活照料待遇自5月1日起开始享受。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根据新制度规定,青岛市职工护理保险资金主要通过医保基金划拨、医保个人账户代扣、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一是按规定从职工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一次性划转,另外按照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总额0.5%的比例,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月划拨;二是按照医保个人缴费基数0.2%的比例,从应划入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按月代扣,月人均7.5元左右;三是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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