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流动加快,经济职能、政府职能和自治职能分离
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治理新课题
《工人日报》(2018年04月25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徐新星)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改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的新趋势成为当务之急。近日,在农民日报社、中华全国农民报协会、浙江东阳市花园村主办的“2018中国(花园)乡村治理高峰会议”上,三农领域学者、乡村治理典型村等就如何完善乡村治理相关话题展开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
据了解,在多数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职能、政府职能和自治职能是三合一的,一个集体组织既是市场法人,又同时承担大量的政府职能、社区自治功能,而一些发达村已实行经政社三分开,即把现在承担的一部分职能交给政府,把另一些职能交给自治组织等。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指出:“发达村的经政社三分开也面临一些矛盾问题,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怎么治理的问题。由于人的双向流动,农村社会不是一个静态或者稳态社会,它是动态的,在此过程中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是严重倒挂的,这个矛盾怎么去解决呢?国家层面解决的基本思路就是改革,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思路来化解集体资产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但它没有解决集体产权制度的封闭性等问题。因此,这些新课题需要新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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