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管竞赛挂牌
未经核准不得冠以“全国”字样
本报讯 (记者于忠宁)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鱼龙混杂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活动提出治理方案,明确了完善管理权限、重新登记核准、严格组织实施等六项具体措施。
根据公告,现有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并在批准部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
此外,批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坚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未经教育部批准,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不得冠以“全国”字样。
经批准,组织实施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此类活动。
公告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此类活动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借机敛财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还提出,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的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承认违规开展的此类活动的成绩或结果。广大中小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违规举办的活动。严禁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类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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