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发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标准
《工人日报》(2018年03月24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地方标准,该标准为省质监局批准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等三项标准。
据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三项标准由省标准化研究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起草,坚持立足实际、服务长远,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纵向贯穿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全过程,横向覆盖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场所设施、人员管理、信息化等全方位的地方标准体系。三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统一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挖掘调解组织柔性化解争议潜能,提升调解社会公信力。进一步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仲裁高效快捷制度优势。同时,有利于夯实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加强办案基础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质监局研究制定具体意见贯彻落实三项标准,确保标准逐步落地、落实、落细,全面提升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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