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药监局发出春节餐饮安全提示
勿生吃淡水鱼 避免暴饮暴食
《工人日报》(2018年02月14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为保障春节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关于外出就餐,山东食药监局表示,外出就餐要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建议优先选择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为优秀(大笑)和良好(微笑)的餐饮单位就餐,餐后要索要发票或收据。此外,建议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明厨亮灶”是指餐厅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关于合理饮食、平衡膳食,养成健康好习惯。山东食药监局表示,春节期间,聚餐较多,避免暴饮暴食,饮酒适度,荤素搭配,平衡膳食,避免出现“每逢佳节胖三斤”的尴尬。
山东食药监局特别指出,不生吃淡水鱼。这是因为淡水鱼易感染肝吸虫等寄生虫,消费者如若生吃了含有肝吸虫囊蚴的鱼肉,则容易患肝吸虫病。当生食海水鱼时,应确保鱼肉新鲜,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谨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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