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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2月08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政府资助“民告官”是双赢之举

丁家发
《工人日报》(2018年02月08日 03版)

由政府出资帮助民告官,不仅能引导和鼓励民众通过公平公正的司法途径解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也能促进政府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可谓双赢。

据2月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发布《南通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试行)》。根据规定,南通市政府今年出资150万元帮老百姓请律师,支持民告官,帮助当事人更理性、更充分地参与行政诉讼,为官民平等对话、良性沟通、解决纠纷架起一座便捷的桥梁。

由政府出资帮助民告官,不仅能引导和鼓励民众通过公平公正的司法途径解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也能促进政府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可谓双赢。

不可否认,对于民告官案件,以前不少地方政府部门都非常抵触,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往往通过一些手段,迫使民众撤诉。如今随着法治进步,民告官的境遇已经有所改变,但还是有不少民众对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有所畏惧,一方面,担心法院会偏向政府部门;另一方面,打官司要聘请律师、缴纳诉讼费等,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

然而,不提起诉讼,不是说这些民众就彻底不去争取自己的权益了,而是往往通过信访等途径反映问题,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表达不满、引起重视。

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由政府出面,引导和鼓励民众通过司法途径、法治途径解决纠纷,很有必要,能有效减少其他途径给政府部门带来的困扰和麻烦。

其一,政府出资帮民众请律师,为民众打官司节省了一笔费用;其二,政府资助民告官,让民众看到了政府的善意,也看到了司法途径的公平公正,减少对“官官相护”的担忧;其三,在平等对话的法庭上,通过法官的裁决,更能让双方心服口服。

在地方政府如此规定的积极引导和鼓励下,民告官的案件短期内可能会增加,但这并非坏事。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通过极端行为和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的民众会越来越少。

进而言之,民告官案件的常态化,也会倒逼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减少和避免行政过程中的一些不当或违规违法行为。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其社会形象和口碑都将进一步提升,这对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来说也是一种促进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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