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措破解“买药难”“取药难”
《工人日报》(2018年02月04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张玺) 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维护参保人员基本用药权益有关措施的通知》,提出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处方外配服务、引导参保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加快推进“互联网+”在医保领域应用等内容。
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天津扎实推进按病种付费,2018年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超过50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总数超过150种,并实现对全市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将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制度扩大至全市260余家签约服务机构;开展肾透析、丙型肝炎按人头付费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全力保障参保人员多渠道购药需求,参保人员可凭加盖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章的纸质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核对处方后,可提供配药服务,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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