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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1月29日 星期一

伪装成自媒体文章、新闻推送等欺骗引导消费,甚至出现虚假广告

信息流广告边界模糊亟待加强监管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29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刘旭)“文章里打广告还不标明是广告,真假难辨,这不是欺骗吗?”近日,沈阳某商贸公司职工贺欣蕊告诉记者,她浏览一篇阅读量2.3万人次的祛痘文章,花239元购买了“小编亲测有效”的某品牌祛痘精华液,用后脸部红肿、发痒,拿去检验说是三无产品,找客服维权,没人回应。记者采访发现,信息流广告界限模糊,让许多像贺欣蕊这样的人很难区分其信息属性,被欺骗引导消费。

信息流广告是出现在网站、社交软件、移动APP中,与媒体内容相结合,依据社交群体属性以及用户喜好和特点进行智能推广的广告形式。但2016年9月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事实上,许多信息流广告不仅没有标明,还有虚假广告混在其中。

记者浏览发现,互联网上的信息流广告比比皆是。一则女星八卦新闻结尾突然转折,“为什么该女星身材保持的这么好,因为她喝了某某荷叶养生粥”;在某新闻客户端上搜索某品牌汽车,接下来几天推送的“买车必读”里推荐着各品牌的汽车,或者推荐“某车型勇夺销售冠军”的文章。其中,还有虚假广告,如“三天治好前列腺炎”“信用卡免息提现3万元”“打游戏装备日进3000元”,每每有消费者区分不开,就可能上当受骗。

然而,信息流广告有效点击率高、转化率高,深受广告主喜爱,被称为营销界的“黄金流”。沈阳心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信息流广告在辽沈地区的投放,总经理余薇薇提供了一份广告刊例:信息流小图点击0.5元/次,详情页组图展示4元/千次,内涵段子大图10元/个,视频点击0.3元/次,用户下载一次APP1.5元,拨打一次电话1元,提交一次订单1元。“算法很复杂,但之前一个案例,广告主连续投了3个月共计15万元,最终收益120多万元。”

对此,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信息流广告是新生事物,未来增长空间仍然很大,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有效的识别和监督,明确各方责任,避免低俗化、模糊化,不让消费者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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