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推行长江水质考核奖惩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24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张翀)区域内长江水质改善将有奖励,水质下降将扣罚,并与干部绩效挂钩。近日,武汉首次公布跨区断面的水质考核结果:1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武汉关码头等6个监测断面水质改善,老官村等5个监测断面水质变差。
2017年12月1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江武汉段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明确以所属区的长江断面水质为考核依据,通过比较跨区考核断面与上游入境对照断面水质的综合污染指数,确定跨区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或下降比例,对相关区实行“水质改善的奖励”“水质下降的扣缴”,并与干部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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