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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1月06日 星期一

电商从业者:左有机遇右有规则

姜楠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06日 04版)

(本版图片来源:东方IC)

2017年“双十一”天猫销售额达1682亿元。在一个超过4万亿元、近5亿用户量级的市场中,机遇与规则交织,所生成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

二手交易平台并非都能“二手”

随着线上购物平台的日渐规范,二手交易平台开始成为违法行为新的温床。发票、假药等并不能“二手”的物品,堂而皇之地以二手名义在此销售。以2017年度北京海淀法院审结的28起非法出售发票案为例,其中24起系通过转转、58同城、咸鱼等二手交易平台完成。

【案例】周某系某公司职员,其通过转转APP发布消息,以2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积攒的北京市停车收费额定专用发票543份。经鉴定,上述发票均系真发票。法院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1万元。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本质在于发票作为税务管理的凭证,不论真假与来源,均不能进行销售。售卖者当然难逃责任,但对于平台而言,如何履行网络完全管理义务,是线上二手交易进一步扩张必须解决的问题。

不能忽视的禁止交易名录

通过详细的禁止交易名录和关键词、截图审查,线下不能合法交易的物品,不能轻易转移到线上。然而规则和漏洞相伴,有些发现漏洞的卖家开始自作聪明。

【案例】李某想在淘宝上销售日本代购的眼药水,发现淘宝提示“参天”“千寿”都属于禁止上架销售的产品,但标注“狮王”则可以上架。他以此方法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狮王”多种型号眼药水共计680盒,销售金额2万余元,后经鉴定上述眼药水均应按假药论处。

李某供述,“代购”的眼药水除最初的50余瓶是从日本购买外,其余均是从淘宝上的供货商处购买。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罚金5万元。

老板犯错,员工连坐?

网购究竟创造了多少个自主品牌、衍生了多少个淘宝村、提供了多少个就业岗位?而另一端,又有多少“打工者”因为网购身涉犯罪?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客服小妹、打包小弟、送货大哥,其犯罪所得和收入并不成正比,却必须和老板一起,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郑某通过58同城应聘到网店工作,任店铺客服并负责销售盗版软件。郑某在工作后虽知道软件是盗版的,但觉得这是老板的事儿,于是还是选择继续销售。截至被抓获,其参与销售数额107万余元。后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3万元。

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危害性的评价重点,并不仅仅依靠获利多少,“自己只是给老板打工的”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关键在于对犯罪行为的参与程度。在网购就业市场日益扩大的今天,如同线下就业一样,行业的违法性风险,必须让从业者冷静考虑。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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