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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体育时评】外援的火气真就管不住?

袁浩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21日 08版)

前几天刚说完CBA本赛季的罚单少了,言犹在耳,同一天就“诞生”了两份罚单。

12月20日,CBA公司在官网发布了处罚北控队外援阿巴斯、四川队外援哈达迪的函。在前一天的比赛中,阿巴斯飞踹广厦球员胡金秋腹部,哈达迪脚踢浙江队球员张永鹏头部。两人以超常规动作攻击对手,心中的怒气是发泄了,但各禁赛2场、罚款5万元估计又要给他们添堵了。

当然,添堵的前提是谁来交罚款。两份处罚通知写得很清楚,罚的是球员,而非上赛季惯用的“核减俱乐部经费”的说法,按理应该由球员对自己的不当行为买单。但这个板子最终是否会打到外援的身上,我心存疑虑。

这些年,CBA一直是外援包打天下,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四川队在2015~2016赛季凭借三外援夺冠,哈达迪就是四川队当时夺冠的功臣之一。哈达迪在内线的统治力最终让他如愿与四川队续约至今。

不可否认,大多数外援的水平确实比本土球员要高。他们的到来,增加了联赛的观赏性,提振了球市,也提升了CBA的品牌价值。但一些常年混迹于CBA的外援自视甚高,脾气大得很。

对此,一些盲目追求成绩和影响力的俱乐部只看中外援的能力,而忽视了他的暴脾气。俱乐部在与外援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饥不择食”,生怕高水平外援被别人抢走了,因而在类似罚款该由谁交的问题上并没有考虑周全,吃了不少哑巴亏。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一些俱乐部也开始考虑将罚款写进合同,以此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比如什么情况该由俱乐部承担,什么情况该由球员承担,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有的俱乐部摸着石头过河,有的俱乐部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选择了退让,使得这还是一本糊涂账。

前几年流行“人傻、钱多、速来”的说法,用在当下的一些CBA俱乐部身上似乎仍未过时。试想,如果俱乐部在与外援签订合同时并未就此作出明确规定,甚至放任自流,到头来伤害的还是自己。最直接的就是外援被禁赛,球队成绩会受到影响。

话又说回来,外援的火气真的就管不住吗?恐怕未必。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俱乐部自身。如果俱乐部能够在合同细节上作出明确、严格的规定,并遵照契约精神严格执行,而非“护犊子”, 外援的火气或许很快就会降下去。毕竟谁也不愿意跟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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