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提速,推进参保前置
河南农民工受重伤可先抢救后结账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2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实习生任佳佳)今后在河南,因生产性事故导致重伤的农民工要“先抢救、后结账”,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治疗。
针对农民工工伤权益的保障和维护问题,河南省近日出台新规定,要求缩短工伤认定时限、推进参保前置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认定难、工伤待遇落实难等突出问题。其中,“先参保、后开工”和“先抢救、后结账”成为温暖人心的两个亮点。
作为身处一线的高强度劳动者,农民工群体长期以来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着巨大力量。虽然政府部门针对农民工群体近几年不断出台政策予以权益保障,但由于相关制度与监管乏力,农民工权益目前仍无法得到全方位、根本性的保障。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般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因生产性事故导致重伤的农民工要“先抢救、后结账”。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同联动,做好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推行工伤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确保农民工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减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医疗费垫付压力。
与此同时,河南还将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特别是针对危险系数较高的各类建筑施工项目,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如果没有参保证明,将被一律视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杜绝“未参保、先开工”及“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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