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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南宁市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内,很多市民前来咨询,但最终并未选房

他们为什么选择观望

本报记者 庞慧敏 本报实习生 莫昕楠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17日 01版)

近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出了大量公共租赁房,《工人日报》记者来到南宁市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内进行实地走访,到底哪些人能够申请到公租房,而他们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的,未来又有何需求?

公租房位置偏远,不少市民打退堂鼓

记者在报名大厅内看到,一张近3米长、印有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分布图的展板被摆放在大厅中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源信息被特地用各种颜色标注了出来。展板右侧,“房源十天更新一次”八个硕大的黑体字贴出来,显得格外显眼。

这一轮申请共有3000套房源可选,每月租金最低5.9元/,最高8.2元/。经计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月租金最低约200元,最高不超过850元,实惠低廉的租房价格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了解。

南宁市仙葫大道南侧保障房项目小区一共建有7901套公租房,是可选房源较多的小区之一。小区内有社区服务用房、商铺等,周边配有学校、幼儿园,地铁、公交相对齐全,预计2017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在本期房源中该小区提供了三分之二。

“仙葫太远了,住这么远的地方相当于和朋友断绝关系了。”看过地理信息后,南宁市民小陈说。按照规定,小陈可以申请租赁一套单间配套式住房,但在这一期的所有可选房源中,只有南宁市仙葫大道南侧保障房项目提供单间配套房,算下来,上班通勤路程有15公里。

尽管南宁市大部分公租房项目小区配套齐全,但地理位置偏远等因素却让大多数前来选房的市民与小陈一样,打起了退堂鼓。不少市民现场研究各个公租房区域后,决定再持观望态度,等待相对接近市中心的房源放出。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报名办理办公室的墙上贴着“报名后不能更改”的字样,尽管如此,梁彩凤还是在选房时栽了跟头。

梁彩凤一家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因突发疾病,一家五口人的生活开支全由梁彩凤丈夫一人负担,家庭月收入2000元。而主申请人梁彩凤文化水平不高,几乎所有申报程序都是她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今年年初,她曾报名申请选房,房源与家人工作地点相距甚远,梁彩凤对政策半知半解,稀里糊涂之下她随便申报了一套。考虑位置偏僻等因素,她不得不在申请书上签下了“放弃”二字。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受保障人无正当理由选房后放弃租赁权将被取消保障资格,二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房保障。

“我得到后年3月才能参加,早知如此,当时远就远呗,好歹有房住。”梁彩凤来到报名大厅,亲耳听到工作人员确认自己两年内不得再选房后,懊恼当初的决定。

是否可以放宽孩子年龄条件

“我住的那个学校明年就要拆迁了。所以现在急着来找房。”4年来,郭秀清与丈夫、儿子一家三口租住在南宁市兴宁区长岗岭一所民办小学的平房内,每月房租开销不到300元。民办小学面临着拆迁,家庭经济条件本就拮据,住房问题成了郭秀清最头疼的一件事。今年9月,郭秀清递交了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

两个月后,她如愿拿到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3年。申请当天,郭秀清将资格证小心折好放在贴身口袋里,前往报名大厅。一路上她想着,2750套房,怎么也能报个名选上房。刚到达大厅内,她上前查看本期房源,没想到展板上张贴的“实物配租原则”犹如一盆冷水,浇灭了她的热情。

根据实物配租实施细则,保障人数1人的,配租单间配套户型;保障人数2人的,可报名一房一厅户型;保障人数3人家庭成员中有人未满16周岁人员的,配租一房一厅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配租二房一厅;保障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配租二房一厅户型。郭秀清只能配租上一房一厅。

“我的儿子今年12岁,孩子这么大不可能还继续和父母同睡一张床。尽管客厅也能安个床,但小孩成长也需要私人空间,一房一厅根本无法满足我们这样家庭的需求。”一旁围观的市民给她出了主意,劝她再等上几年。但资格证只有3年有效期,3年后孩子依旧不满16岁,仍旧无法满足配租规定。

郭秀清找到选房办公室,询问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放宽孩子年龄条件,工作人员建议她前往市住房保障局和房产管理局咨询反馈。

配套设施要跟上,审批门槛应降低

2016年1月1日,《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正式施行,实现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为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但新政施行一年多来,程序流程繁杂、准入条件高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为优化公租房保障政策,南宁市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修改)》列入了2017年立法计划。今年9月22日,南宁市召开专家论证会,公租房申请年龄和户籍问题、困难标准等引发了专家讨论。修改草案中,拟对无正当理由选房后放弃租赁权者实施取消其保障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此外,该修改草案也未对配租制度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据了解,该修改草案建立了以实物配租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保障机制。为引导申请人更多地选择实物配租,货币补贴仅针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将货币补贴协议修改为1年,且协议期满后在保障资格有效期内不再发放货币补贴,同时将拟降低实物配租的准入门槛,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专家曹桂生在论证会中提出两个现象,一是市民不知道自己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二是当前部分公租住房项目存在配套设施滞后等情况,导致住房建成却未能投入使用。他认为,配套设施跟上的同时,审批门槛应适当减低。

据统计,南宁市2017年可供应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共有2.793万套,截至今年5月30日,南宁市已分配公租房6684套,未来两年预计将新增公租房房源1.179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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