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1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入手,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清理市场准入限制条件,加大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配售电等领域开放力度;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鼓励民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民办互助、提供场所等形式,跨市跨县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乡镇敬老院。此外,意见提出,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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