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菜篮子”安全由市长负责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13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印发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菜篮子”发生了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考核一律不合格,以切实保障山东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按照考核办法,考核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初步评定、抽查考核、综合评定和结果反馈等五个步骤。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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