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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03日 星期一

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

湖北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03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张翀 通讯员陈维 高扬)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规范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率先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明确,在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中调整增设正高级岗位,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中调整增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岗位。为适应教育行业的发展,《通知》调整了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适当调高了各学段高级和中级岗位的结构比例,进一步拓展了教师成长的空间。

该省此次明确教师岗位晋升要求,对教师岗位聘用、晋升,破格条件的制定,与职称评审的衔接,跨校竞聘,考核管理等提出了规范要求。岗位使用向已取得资格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倾斜;岗位等级晋升一般应逐级晋升,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经批准可破格越级晋升;鼓励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参加跨校评聘;加强考核管理,实现能上能下等。此外,《通知》规定,农村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跨校(园)竞聘上岗,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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