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共享车位每年可获补贴1000元
成为山东首个出台停车资源共享补助标准地区
《工人日报》(2017年10月11日 08版)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青岛市南区日前出台《市南区鼓励投资兴建及开放共享停车设施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构建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单位共建共享、停车资源高效整合、停车体验智能便捷的良好格局。办法规定,社会单位及个人将所属或所管的专用停车场对外开放共享的车位,政府最高可给予每车位每年1000元的补贴。此项补助是山东省内首个明确提出停车资源共享补助标准和实施范围的政策。
“作为青岛市的中心城区,市南区的停车难问题相对突出。”市南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将对符合扶持范围的项目给予建设成本或运营费补助。对新建、增建、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按公共停车场进行运营管理的超配建部分,衔接配套《青岛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最高按照项目建安成本(不含土地使用成本)的25%给予补助。对利用已征迁土地、闲置地块或地上建筑屋顶挖潜建设临时停车场的项目,分别给予每个车位最高每月10元或20元的运营费补助。
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部长周世彬向记者介绍,“停车场的建设是重资产投资项目,前期投入成本比较高,建设一个拥有300个车位的停车场,大约要投入一亿元,而回收成本一般仅依靠停车收费,周期很长,大部分企业不会选择筹建,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让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到停车项目建设中。”
据介绍,为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整合、盘活市南区停车资源,享受扶持的单位需将自有停车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接入青岛市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及其他公共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对开发、运营智慧停车平台项目的企业(单位或机构),经评估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