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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9月20日 星期一

到2020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预计将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1%,将会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

信息消费将迎高速增长期

本报记者 孙喜保
《工人日报》(2017年09月20日 07版)

移动互联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信息消费的迅速扩张。赵乃育/东方IC

打开手机软件轻轻一扫,停在路边的共享单车就可以轻松骑走,解决了令大众头疼多年的“最后三公里”难题;在菜市场买菜时,消费者再也不用为找不到零钱而烦恼,对着菜摊上的二维码扫一下,就可以将菜买回家;电子商务如今在中国已经深入人心,无论在发达的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还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足不出户便可以网购天下物,也早已经成为现实……移动互联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信息消费的迅速扩张。信息消费已成为我国消费升级的主要表现之一。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拟加快我国信息消费升级的速度,优化信息消费的环境。随着国家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信息消费将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期。

信息消费蓬勃发展

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预计将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1%,而且将会拉动相关领域产出预计达15万元。

近几年,我国信息消费已经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据统计,信息消费规模由2013年的2.2万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3.9万亿元,年均增幅高达21%,为同期最终消费增速的2.4倍,占最终消费支出的比重提高到9.2%,对GDP增长贡献达到0.26个百分点。

信息产品从手机、电脑向数字家庭、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等产品延伸,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等新产品不断涌现。信息服务从通信需求转向应用服务和数字内容消费。移动互联网、网络支付等信息消费支撑要素日臻完善,带动O2O生活服务、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新兴消费市场快速成长。

自2010年起,我国就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2016年我国人均GDP达8866美元,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3%。根据国际经验,高收入发达国家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都在75%以上,中上等收入国家在65%左右。今年上半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3.4%,自2013年以来呈现趋势性上升,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收入水平与消费结构有着显著的匹配关系,人均可支配收入进入中等发达国家后,IT、通信等方面的消费比例显著提升,具有高技术含量、服务含量、可扩展性的信息消费成为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方向。

消费升级基础牢固

在信息消费专家、中国信通院院长刘多看来,我国已经具备了信息消费升级的坚实基础条件。从工信部公开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国光纤用户已经达到2.6亿,4G用户8.9亿,移动互联网用户11.7亿,均居全球首位。微信月活跃用户数达9.63亿,信息消费群体庞大。

另外,“宽带中国”战略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成效显著,光纤宽带和4G网络实现后发赶超,均达到全球先进水平。我国智能终端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华为、oppo、vivo智能手机出货量居全球前五名,并不断向中高端迈进,我国2000元以上中高端手机出货量占比从2013年的5%增长至2016年的19%。

全球市值排名前30位的互联网企业我国有10家,特别是在消费领域的应用创新已形成全球引领优势。物流快递、移动支付等也成为提升用户体验的重要保障。其中移动支付引领世界无现金、去纸币化交易新潮流。2016年移动支付交易笔数达到257亿,规模超过150万亿元,是美国的50倍。

更关键的是,我国拥有着巨大的信息消费群体和庞大市场。我国互联网网民数已经突破7.5亿户,20~3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达到52.7%,80后、90后在网络购物用户中占比超过65%,新生代信息消费群体不断壮大,“拇指消费”渐成主流。

与此同时,数据流量增长迅猛。移动用户每月使用流量已超1.5G,每18个月翻番,相对于美、日、韩等国家用户每月4G~5G的流量消费,我国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和潜力。流量消费占居民通信支出的比重由2013年的30%提高到2016年的52%。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信息服务从通信需求转向应用服务和数字内容消费,信息产品从手机、电脑向数字家庭、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产品延伸,共享化、智能化和场景多元化趋势明显。以分享经济为例,近两年呈爆发式增长状态,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超过1亿,全球每天网约车订单数在3000万左右,中国市场占70%以上。

“总体看,信息消费正从‘信息的消费’转向‘信息+消费’,由线上为主的消费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形态转变。”刘多说。

消费环境亟待完善

在我国信息消费不断快速发展、升级换代之时,整个行业还面临着不少挑战。

“信息消费发展还面临有效供给创新不足、内需潜力仍未充分释放、消费环境亟待优化等问题和挑战,需要突破瓶颈,进一步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壮大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刘多说。

以互联网平台监管为例,在刘多看来,我国互联网平台发展跨领域与跨地区特点突出,立法滞后或缺失,平台、政府、用户之间的责任不清晰;监管条块化与属地化分割,各行业和各地区对同一业态的管理要求和标准不尽相同;平台治理对象数量庞大、违规行为类型多样、业务模式迭代迅速,以事前审批为主的治理方式和依靠人力集中检查的治理手段难以适应发展。比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招聘致人死亡,个别婚恋网站出现把关不严等问题,都对我国的信息消费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正因如此,在一些专家看来,意见的出台才显得意义重大。因为意见鼓励以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新动能健康成长,鼓励在信息消费领域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监管方式创新,优化服务,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留出充足空间。

其中,在行业监管方面,既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又要求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息消费全流程信用管理,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在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在消费安全方面,要求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技术攻关,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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