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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9月19日 星期一

现在,洗理费的作用日渐微弱,却仍在部分职工的工资列项中占有一席之地,由此引来职工疑惑——

“4元钱的洗理费能干点啥?”

《工人日报》(2017年09月19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彭文卓)近日,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银牌得主、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名将李妮娜在网上晒出工资条:“4元钱的洗理费能干点啥?大家的工资条也这样吗?”很快,不高的洗理费“沉睡”多年的消息,在职工群体中不胫而走。不少受访职工疑惑道:“4元钱的洗理费可以‘翻新’吗?”

洗理费,即洗澡、理发的费用,是一项方便职工工作和生活的福利安排。据媒体报道,1982年前后,各省市根据当时财政部、劳动部以及全国总工会的安排,在机关、企事业职工工资补贴中详细规定了洗理费的列项,一般每月在4元上下不等。

30多年过去,洗理费虽然在工资列项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数额变化不大。记者查询发现,安徽省1987年下发的《关于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发放洗理费的通知》显示,洗理费每人每月按4元发放。而在北京,1992年出台的《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职工书报费、洗理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洗理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6元。此后数十年,两地洗理费标准均未上调。

“绝大多数新生代劳动者已经不知道洗理费为何物了。”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国企职工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她的工作并不需要在单位洗澡、理发,更何况当年理发只要几角钱,而今理一次发动辄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在她看来,这项“沉睡”的福利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

“一些福利之所以‘沉睡’,主要是不适应时代的需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认为,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急剧变化、快速发展时期。一些缺乏“新陈代谢”功能的制度执行了数十年之久仍停留在制度设立之初,没有根据社会发展形势而变化,需要重新予以修订,比如给职工发放的洗理费,数目虽然不多,但与薪资构成机制不符,且有借机乱发钱的嫌疑。

“对体制内的职工而言,洗理费目前在方便职工工作、改善生活的作用微乎其微,却给体制外的人造成了一种‘无处不福利’的感觉。”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相继调整。在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的葛毅发现,如今的工资条上,洗理费等项目已经不在工资列项中,“除了基本工资,就是工龄工资、餐补和交通补助,很‘清爽’。”

“像洗理费这样的福利项目,能否适时‘翻新’?如果打包放进基本工资,或许能避免引来体制内‘高福利’的质疑。”不少受访职工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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