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发文加强城市地质工作
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激励政策
《工人日报》(2017年09月07日 07版)
本报北京9月6日电 (记者杜鑫)记者今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该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实行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激励政策。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出让方式。对于国防、人防、防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使用地下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鼓励工业、仓储、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激励原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地下空间再开发。完善地下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促进地下空间依法有序开发利用。各地要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标准先行,依法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登记,保障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国土资源部新闻发言人、规划司司长庄少勤介绍说,《指导意见》明确将城市地质工作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基础,并将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规划,提出要探索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地下空间资源统一规划与用途管制制度。二是完善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制度。三是依托地下空间资源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规划执行、合同履行和空间资源环境监测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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