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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8月21日 星期一

即墨市总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岗

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转办案件的调解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21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刘仁鹏)山东省即墨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及司法局为职工铺设的劳动调解之路,为职工维权提供一种更省时、省钱的便捷方式。日前,设立在该市总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岗开始运作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该案件仲裁申请人为39岁的职工刘瑞雪。3年前,其在青岛某轮胎公司工作时右手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2017年2月,她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公司拒绝。6月26日,刘瑞雪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建议她申请调解,并将案件委托给即墨市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岗调解。

即墨市总职工服务中心指派法律顾问团律师刘冉担任调解员。7月11日,在刘冉的主持调解下,王瑞雪和企业方代理人达成协议:8月25日前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万元,逾期未履行支付违约金4000元。据此刘冉制作出调解协议书报给仲裁委,仲裁委对协议书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确认,形成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

从2016年7月起,即墨市总多次邀请市人社局、司法局负责人召开会议,探讨成立联合维权组织。2016年11月,即墨市总联合市司法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成立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岗的实施意见》,并于去年12月2日在市总职工服务中心举行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即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每周向工会调解中心、法律援助岗转办劳动争议案件,由值班律师、市总工会法律部工作人员和企业工会主席组成调解小组参与调解,调解结案后转仲裁委置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

为保障这两个维权平台正常运转,即墨市总建立两支维权志愿者队伍,聘请24名律师组成市工会法律顾问团,每周二、周四轮流到法律援助岗值班。聘请21名乡镇、街道工会的社会化工作者担任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负责本辖区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和信息上报。

自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岗成立以来,已办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13起,接待职工劳动法律咨询30起,共为职工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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