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出实招缓解人才“住房难”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21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马学礼)宁夏石嘴山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高校毕业生落户购房补贴暂行办法》《应用型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市辖区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试行)》三个政策文件,努力缓解人才“住房难”问题。
根据新出台的政策,高校毕业生在石嘴山市辖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中专2万元、大专3万元、本科4万元、硕士6万元、博士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石嘴山市辖区落户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中专3万元、大专4万元、本科6万元、硕士12万元、博士2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资金安排5000万元,由市、辖区财政各负担50%,购房补贴资金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先申请先发放;当年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后,符合条件未领取购房补贴的,转入下一年度发放。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先购后补。享受购房补贴的住房5年内不得交易,5年内交易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贴。
同时,为切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聚集,该市提供40~60平方米不等的公寓,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经营管理的急需紧缺人才等四类人才,可免费租住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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