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劳动用工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1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雪君)新修改的《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的《规定》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据海南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龙小敏介绍,新《规定》修改、规范19条,增加12条,共48条。主要内容有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完善用工单位信息采集和严格用工档案管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作和完善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