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施行月余,终端车市反应不大
经销商处于观望状态 新规落实尚需时日

视觉中国 供图
今年7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推行了近12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也同时废止。
相比原来的办法,新规改变了汽车销售模式,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
舆论普遍认为,未来汽车销售将不再只是单一的4S店渠道,更多社会资本将进入汽车销售领域,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消费者购买汽车和后期维修保养的费用也将会降低。
新规实施至今已有月余,记者走访发现,汽车经销商多处观望状态,加价卖车依旧如故,新规落实也尚需时日。有经销商表示,期待更符合市场规律、更有助于市场有序发展的行业政策出台。
车商有了新的“对策”
“说好了按厂商指导价,但4S店还是附加了装饰的钱,而且还规定保险必须在店里买。”福州的方先生看中了一款新上市的合资品牌汽车,但却遭遇了变相加价。
以往,热门车型加价提车现象在车市并不罕见,尤其是一些中高档热销车型,经销商常以等待时间过长为由,进行加价或建议消费者加装饰,以尽快提车。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此前,舆论普遍认为新规出台以后,将堵死经销商加价卖车的通道。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面对新规,经销商也有了新的“对策”。
“这款车在全国供不应求,如果按原价购车的话,估计得等上一年吧!”在福州一家日系汽车4S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快一些提车,需要在店里购买套餐,我们会想办法的。”
记者走访发现,消费者要想立即提车尤其是热门型的汽车,4S店基本都会设置相关附加条件。“加价是新规明确禁止的,我们只是给顾客提供‘建议’。”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的《办法》没有杜绝加价卖车的现象,这与其中条款的表述有一定关系,新《办法》并未明确“经销商不得加价卖车”,而是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这也就意味着,只要销售价格与店内明示价格一致,明示了收费标准,就可以销售。而在价格透明的情况下,双方达成更高的成交价格并不违法。
品牌授权模式难打破
前不久,一种新兴的卖车模式悄然出现——第一家苏宁汽车超市在南京开业。相关资料显示,开业以来,该超市已经实现平均每天卖出15台车的销售业绩。据了解,这家汽车超市的主要业务涵盖整车销售、养护用品、汽车金融、融资租赁、汽车保养、二手车交易等服务。
事实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了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建立新型的市场主体关系。
其规定,除4S店外,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4S店亦可打破销售单一品牌的销售方法,销售多个汽车品牌的产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多数经销商对于新规普遍处于观望状态,并没有考虑进行精细化转型或品牌多样化经营。
“如果引进多个品牌,需要增加人员培训成本,且店面装修风格需要体现不同品牌文化,不仅装修成本高,可能还会失去厂商的某些优惠支持。”福州一家汽车4S店负责人表示,“一旦开始销售其他品牌,原来的汽车品牌厂商可能就不会再给予更多的支持,原有的品牌销售也会受到影响。”
福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士认为,由于以往厂家对授权经销商技术和政策上的有力支持,新规实施后并不会出现传统经销商纷纷转型销售多品牌车型的现象。
异地购车有望增加
虽然加价等现象依然存在,但新规还是给消费者带来了利好,通过异地购车节省花费的消费行为不断增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之前,厂家对各个区域市场分片管理,不同区域的车价优惠并不一样。新规实施之前,由于厂家管制严格且禁止“串货”销售,所以鲜少出现异地购车情况。“北上广的优惠幅度往往更具吸引力,如今,消费者可以选择在外地购买新车后将其开回来或者委托4S店运回来。”与此同时,以往异地提车导致的上牌麻烦、手续繁琐等问题会大幅减少。
“新政肯定会导致客户流失,但我们可以通过给客户提供保养服务来赚钱。”福州一家汽车4S店的销售总监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几年,汽车经销商的盈利能力变差已成行业的共识。“汽车4S店盈利状况并不乐观,遇上销售淡季,为了完成任务只能不断降价出手。”该店的销售总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