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报速读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08日 05版)
陕西
不得以怀孕等原因降低女工工资
日前,《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办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明确法律法规中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责任。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或者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兰增干)
——摘自2017年8月3日《陕西工人报》
安徽
城镇落户限制将全面放开
近日,《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提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全面放开除合肥外其他城镇落户限制,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和城镇有序迁移,同时,合理放宽合肥城区落户条件。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逐步缩小。为此,该省将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戴恒曙)
——摘自2017年7月27日《安徽工人日报》
(王维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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