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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8月08日 星期一

【深度观察】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多处修改透露了啥

本报记者 杜鑫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08日 04版)

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正式对外发布。

《工人日报》记者对比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发现,《指导意见》有20多处修改。据悉,5月22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电子信箱和信函等渠道,共收到反馈意见780件。

细读《指导意见》的20多处修改内容,鼓励创新是最直观的印象。

《指导意见》开篇就给业界注入一剂强心针——增加了共享单车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的内容,在“推动了分享经济发展”的前面增加了“有力”二字。ofo小黄车联合创始人杨品杰对此表示深受鼓舞,认为指导意见体现了主管部门的担当、开放和包容。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将“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中的信息技术细化为“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同时,要求相关企业运用新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在加强停放管理和监督执法的段落,《指导意见》增加了“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的内容。

据悉,业界已有不少新技术应用的探索,ofo小黄车建立了“奇点”大数据系统,实现通过对出行大数据的分析利用,不断优化车辆的投放、调度。而每一辆摩拜单车内置多模卫星定位芯片及新一代移动物联网芯片,超过600万辆单车实时联网,可时刻掌握车辆位置和运营状态。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的段落是增加内容最多的部分,这凸显了《指导意见》的问题导向原则,聚焦热点和焦点问题。据悉,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用户担心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为了加强信息安全,《指导意见》增加了“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发生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等内容。

从操作层面来看,《指导意见》的修改体现了具体、灵活、与时俱进三个关键词。

针对近来一些城市正积极探索电子围栏等管理手段、有共享单车企业倒闭等新情况,《指导意见》将“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改为“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将支持各地“制定运营、维护等地方标准”改为“制定运营、维护、车辆淘汰等地方标准”。此外,《指导意见》还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相关责任做了增减。如强化了平台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的责任,将“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改为“通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而将“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改为“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则减轻了企业负担。李俊慧说,平台为用户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可能会出现恶意制造事故,骗取保费的情况。

《指导意见》的落地,为共享单车指出了方向。公众期待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共享单车,能够解决自身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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