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被列入政府招投标黑名单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03日 05版)
据新华社电(记者伍鲲鹏)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将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
根据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须配备劳资管理员及相关设备,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承包方还须确保劳动者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还将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严重违法、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则将按相关规定提高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而对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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