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签订首份物业管理行业工资合同
覆盖行业内43家企业,惠及千余名职工
《工人日报》(2017年07月17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毛加胜)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日前召开了物业管理行业职工代表大会,53名物业管理行业职工代表,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全区物业管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这是襄阳市首份物业管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它明确了职工最关心的最低工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年增长幅度、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5个方面的问题,覆盖行业内43家企业,惠及职工千余名。
今年以来,襄城区总工会组织工作专班,调查了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职工收入情况,据统计,有46%的职工对现行工资待遇感到不满意、42%的职工要求增加基本工资、规范加班工资和休息休假。为此,襄城区工会多次上门与企业方代表商讨2017年行业集体协商的重点和文本框架,听取劳动关系双方的想法和意见。在进行正式协商之前,市、区两级工会干部到40多家物业管理企业调研,召开3次职工方座谈会、2次企业方座谈会,推出专项《襄城区物业管理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简报》6期,建立襄城区物业管理行业集体协商微信群,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参与度、知晓率。
协商过程中,焦点集中在7个主要岗位的最低工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年增长幅度、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5个方面,经过协商,最终达成最低工资分别按照不同工种商定为:项目经理3000元/月,部门主管2700元/月,客服、行政人事、文员等22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月/年,最高累计10年。职工年工资增长幅度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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