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月人均增加约132元
《工人日报》(2017年07月1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日前,记者从吉林省人社厅、财政厅组织召开的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上获悉,该省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月人均增加约132元,预计可惠及全省330多万名退休人员。
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立福表示,今年是国家连续第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首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的第二次同步调整。
按国家要求,吉林省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3%,企业的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倾斜调整,按相应标准的高龄、工伤等条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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