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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7月05日 星期一

河南下发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连续两年不合格负责人或将“下课”

《工人日报》(2017年07月05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实习生苗卉)在河南,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或将面临“下课”。这是近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新修订出台的《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的。

此次新修订出台的《办法》显示,省管企业负责人的总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而决定其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则是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其中,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

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办法》同时规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企业,对企业负责人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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