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前5月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工人日报》(2017年07月03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环境保护部日前向媒体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1~5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查处案件数量超过1000件的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4地提出表扬,对案件数量较少的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等地提出批评。
1~5月,各地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然而,从通报的情况看来,各地查处案件数量情况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具体来看,不仅有的地市案件数为零,有些省份案件数也是零。数据显示,1~5月,除新疆、西藏地区和其他省份少数民族地区外,三亚、三门峡、儋州、大兴安岭、崇左、承德、海口等地市查处案件数为零。
环保部有关人士表示,案件数量差异较大的背后,说明部分地区对环境执法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执法积极性不高,还存在不敢查、不愿查、不会查的情况。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很难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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