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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6月17日 星期一

层层违法转包分包、不签劳动合同……专家表示——

【法林】建筑工人认定劳动关系依然是难题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17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卢越)6月10日,由北京市建筑工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北京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研讨会举行。与会专家表示,包工制下劳动合同缺失、无法按月领工资等问题依然是建筑业的顽疾,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一直存在的难题。

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但目前层层违法转包、分包的包工制在建筑行业仍然比较普遍。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59条规定:“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尽管对于这一条款,人们在法理上有着不同理解,但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实践的众多案例中,确实有一些建筑工人由于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得不到相应救济。”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舒迟说。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建筑领域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近年来,北京市建筑工会等多家机构针对北京地区的建筑工人先后进行了多次调研。“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工人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混淆。”张舒迟说,“他们往往认为劳务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与建筑公司签订真正的劳动合同的工人非常少。”

研讨会当天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工人对劳动合同的了解程度也较低,仅有24%的工人表示非常清楚他们的劳动合同的内容,49%的工人表示“比较清楚”,其余的要么没有签订合同,要么不清楚合同内容。还有一些工人表示,自己手中没有书面合同,企业在签订了合同后就将合同收回了。

北京市建筑工会主席宋丽静表示,农民工的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等在今天都有所增进,但是农民工实际拥有的权利与法律标准相比还有差距。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个综合复杂、需要多方关注和推进的长期工程。

“在一定程度上,签订了劳动合同,各项保障措施才能够落实,因为合同的签订涉及社保、工伤保险的缴纳和工资发放的规范。”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杜军说。

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对于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存在不统一的规则。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副庭长刘建刚指出,现在很多工伤案件的法律责任主体得不到认定,是法院面临的难题。“建筑业的特殊性可能导致既有劳动关系存在,也有劳务关系存在,公司应与工人要么签订劳动合同,要么签订劳务合同,否则属于非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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