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大V”的算盘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15日 03版)

据《成都商报》报道,在自媒体高速发展的当下,不少网民通过摄制和发布主题视频,逐渐成长为拥有十几万甚至更多粉丝的“大V”。他们主要经济来源是广告费和删帖费,即收钱发布指定信息或发布某些人或企业的负面信息,等对方找上门来花钱删帖。法律人士表示,此类自媒体账号面临多重法律风险,严重者构成刑事犯罪。
网红抱团可以形成一个产业,这是互联网时代创造的可能。但是,自媒体是一柄双刃剑,比如发布一些公益活动,可以发动社会资源为求助者带来曙光,然而更多运营者属于“无利不起早”,想方设法提高粉丝量后就开始玩“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须知,这两点恰恰是媒体的大忌,也是法律和行业伦理所不容的。眼下,针对自媒体的规范越来越严格,希望不久的将来,自媒体的“自”,应更多指的是“自律”。赵春青/图 嘉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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