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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6月10日 星期一

银行让开户籍证明被警方回绝

派出所:再折腾群众将上报其主管部门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10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黄榆)云南宣威一男子近日持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对此,当地公安部门回应银行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折腾群众,将通报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此举引来不少网友点赞支持。

6月1日,宣威市凤凰街道辖区居民陈某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宣威市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他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接到该情况后,凤凰派出所户籍民警及时向陈某告知,“按照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等12部委2016年9月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该证明如果有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能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

据凤凰派出所户籍民警介绍,所谓的“户籍证明”,就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市民身份的一张打印纸,有固定的格式,不张贴照片。此前,派出所经常接到市民出具户籍证明的要求,原因主要是市民户口簿、身份证遗失,参加考试、应聘、婚姻登记、银行开户时,对方要求留存户籍资料。由于补办户口簿、身份证时间较长,许多人选择了开“户籍证明”这一快捷方式。对于这些要求,民警一般都会予以满足,出具户籍证明。

但是,由此带来的问题也不少。由于不张贴照片,一些人利用户籍证明行骗,或者拿户籍证明作为身份证使用。据警方一位人士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户口簿和身份证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故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今后不得再开具户籍证明。

6月4日,《工人日报》记者电话联系凤凰派出所。派出所户籍民警王警官告诉记者,派出所向宣威市农村信用社首次出具了“不予出具告知书”。在这份告知书后面还附有一段文字内容,称请该银行严格按照多部门联合下发的规定办理群众的有关事务,不要让其再往返。否则,该派出所会按规定将此情况上报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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